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想变更公司名称,但受让方不同意,协商不成,可以如何处理何处理?

您好,如果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是需要变更公司章程的,而公司章程的变更是需要召开股东会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才能变更。您目前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您可要求辞去相关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的职务,只有这三个职务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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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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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不可以改公司名字。公司变更名称,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法律规定要求提供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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